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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費會計分錄有哪些規定?

工傷鑑定費會計分錄有哪些規定?

工傷是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受到了身體的傷害,導致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受到損害,勞動者可以依據工傷的相關規定的獲得賠償,但是工傷是需要鑑定的,之後鑑定是工傷之後才能獲得相應的賠償,否則是不能獲得賠償的,工傷鑑定要繳納鑑定費那麼工傷鑑定費會計分錄有哪些規定?

一、工傷鑑定費計入什麼科目?

(1)如果沒有上保險,工傷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2)如果單位上保險了,單位墊付的費用,暫時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二、工傷鑑定費怎麼做賬

工傷鑑定如果最終認定下來,相關鑑定費用會予以返還,所以現在先掛其他應收款,如果最終鑑定下來返還時予以沖銷,如果最終鑑定沒有成功,費用不退還,再轉為福利費支出。

三、工傷鑑定費用由誰來支付

按現行規定,工傷後,進行傷殘鑑定的,有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承擔,沒有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的。

1、由用人單位承擔費用的情況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1)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2)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由工傷保險承擔費用的情況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鑑定費。

四、工傷鑑定如何申請

工傷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並經法定程序認定為工傷。因此,發生工傷後,依法進行工傷認定非常重要。需要強調的是,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申請工傷認定時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等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內做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和用人單位。

工傷認定完畢,經治療終結或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一級最重,十級最輕。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人可以是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申請人之間不分先後順序。受理機構是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

申請鑑定時應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材料。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在60日內作出,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申請,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一年後,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還可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費會計分錄是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發生工傷事件之後的一種財務制度,這一制度有利於幫助勞動者進行鑑定,同時也是用人單位規範化的一個方面,只有這樣的財務制度才能在發生工傷之後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利益,也只有這樣的制度才能使用人單位更好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