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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高温費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嘉興高温費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各省相關部門都在瞭解本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制定了適宜於本省的高温費的發放標準,嘉興市地處浙江省,那麼,嘉興高温費發放標準需要以浙江省機構制定的規定為依據。嘉興市的高温費發放標準只在嘉興市範圍內有法律效力。

一、嘉興市高温補貼標準是多少?

嘉興市2018年企業高温津貼發放標準為:高温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與去年一樣,今年高温津貼的發放時間仍為6月到9月,共4個月。企業如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或者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二、企業沒有發放高温補貼如何維權?

根據規定,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此外,單位還應該向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應發放高温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三、高温補助費的發放主體是誰?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稱用人單位。23號文明確,雖然夏季高温津貼的發放主體是企業,但是“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參照執行。”

個體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依法經核准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如民辦幼兒園,民辦小學、中學、大學,民辦醫院、療養院,民辦藝術表演團體,民辦福利院等。

與去年一樣,沒有做出改變,若嘉興市的用人單位沒有按照這些規定,向滿足受領高温費的直言發放高温補貼,那麼,職員是可以電話、匿名舉報信等方式,舉報用人單位的不按照規定支付高温補貼的行為。

標籤:嘉興 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