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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

高温補貼不像其他類社會福利,高温補貼是有時間限制的,不同的地區也有不同的時間規定,或長或短。但是很多人卻並不知道有高温補貼,就更別説高温補貼的標準了,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上海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的相關知識,快來和本站小編一起往下看看吧。

2021年上海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

上海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

上海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9月

發放標準:標準為每月200元。

【上海高温津貼發放新變化】

退休返聘人員享有高温津貼

退休返聘人員與企業屬於特殊勞動關係,退休返聘人員的勞動保護均應適用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因此符合條件的退休返聘人員應享有高温津貼。

勞務派遣員工享有高温津貼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實際用工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向被派遣勞動者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視被派遣勞動者。”

因此,在發放高温津貼的時候,企業不得以派遣員工的身份性質為由,拒絕發放高温津貼。

高温費和清涼飲料不能二選一

有HR會問,既然企業發放了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温季節津貼,為什麼還要求企業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這是由於在高温環境下作業,人體大量出汗,造成體內水分和鉀、鈉等丟失,可引起水鹽代謝紊亂,而只有通過供給足夠的含鹽飲料,才能補償水和鹽分的丟失。所以為高温作業的職工保證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歷來是勞動保護必做的“功課”之一。

根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工業企業設計衞生標準》,在炎熱季節對高温作業工種的工人應供應含鹽清涼飲料(含鹽量為0.1%-0.2%),飲料水温不宜高於15℃。同時,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温作業和户外作業的行業,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當氣温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温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運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温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採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因此,企業在發放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温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這兩者不能相互替代。

高温津貼不能約定包含在最低工資

工資所反映的只是一般勞動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和勞動數量與質量的差別,而高温津貼則是用於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

上海市最低工資規定中用反向列舉法明確了員工到手的最低工資應剔除了以下項目: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因此高温津貼是不能事先約定在最低工資中的。

高温津貼是按月發放還是一次性發放?

高温季節津貼的發放時間是每年6月至9月,建議選擇按月發放。

單位也可根據自身情況,提前一次性發放。不過一次性發放,少部分員工可能會增加個税的繳税額。

但不建議事後才發給勞動者,此舉失去了加強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意義。

高温津貼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税

夏季高温津貼屬於企業所得税福利費的範圍,企業按標準支付的夏季高温津貼允許企業所得税前扣除。

而在個人所得税中,員工取得的夏季高温津貼不屬於免繳個人所得税的項目,應併入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請假了,還有高温津貼嗎

考慮到高温津貼的性質,一般説,全月提供勞動的,高温津貼按月發放;未全月提供勞動的,高温津貼按21.75天折算後發放。因此,對於符合高温津貼發放條件的勞動者,即使沒有“全勤”,仍可以拿到相應折算後的高温津貼。

關於上海高温補貼是哪幾個月,通過上文可以知道一般是在6-9月。考慮到物價飛漲以及在高温條件下工作的大多為低工薪的勞動者,上海政府還提高了高温津貼的發放金額。由於我國地域遼闊,氣候温差較大,所以每個地區的發放時間和標準都是不一樣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