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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補貼法律規定

高温補貼法律規定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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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高温補貼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按照寧波目前公佈的發放標準:高温作業人員(包括高温下露天作業的工作人員、鋼鐵廠工人、鍋爐工):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包括辦公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高温津貼發放時間是6、7、8、9月,共4個月。
  其中高温表示在日最高氣温35℃以上,非高温表示不能採取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的(包括33℃)。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得以清涼飲料等物資替代高温津貼。
  《辦法》這一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一年寧波市總工會將首次結合勞動法律監督檢查計劃,會同安監、勞動等部分對全市職工防暑降温工作進行專項督查,根據天氣情況在高温密集的7月至8月以高温作業專項監督月活動的形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