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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海南省高温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2023海南省高温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一、海南省高温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海南省高温補貼的標準是:不低於每人每天十元。海南省在我國也是發放高温補貼時間最長的省份,因為從每年的4月份就開始發放,截止到10月底才正式的結束。高温補貼不應當視為公司發給員工的一種福利,只要員工的工作環境是33℃以上的,國家是強制性要求公司必須發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在高温條件下引起中暑,經省衞生廳行政部門批准診斷為職業病,可以依法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發放高温補貼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1、發飲料不能替代高温津貼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規定:禁止用飲料等降温品充抵高温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2、高温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

根據相關的法律中的規定,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高温津貼從成本中列支,計入工資總額。

3、高温津貼發放不能憑企業意願

由於高温津貼規定不具有強制性,各個企業執行情況參差不齊。公司規模大小,效益好壞對高温津貼實施有很大影響。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外資及中外合資企業,是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執行高温補貼制度較好的單位。這類單位往往都會有關於高温補貼明確規定,與此同時,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營企業推行高温費的則是鳳毛麟角。

只要符合領取高温補貼的條件,在海南省員工在4月至10月期間每個月基本上都可以領取到300元左右的高温補助費的。但是有些企業會在11月初一次性將夏季的高温補貼發放到位,還有大多數的企業都是足月就發放到職工手中,對拖欠高温補助的行為員工有權向勞動局提起仲裁。

標籤:海南省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