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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昌高温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2021南昌高温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由於夏季天氣炎熱,對於從事户外工作的人員來説存在一定的風險。國家為了保障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經營,制定的高温補貼。凡是符合要求的人員其都具有高温補貼。下面小編就着重講解南昌高温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一、南昌高温補貼的標準是什麼

從2012年起,江西省調整2018南昌高温補貼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120元調增到240元;室內非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80元調增到160元。發放高温津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將高温津貼納入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除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外,在每年的6月、7月、8月、9月,還應當為全體在崗工作人員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涼飲料、藥品及保健用品等。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財政廳關於調整高温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切實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促進經濟發展與和諧社會建設,結合物價上漲和勞動者工資增長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監總局、衞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關於印發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89號)的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將原“夏季防暑降温費”改為“高温津貼”,同時對高温津貼標準、發放時間進行適當調整,並按規定改變高温津貼的列支渠道。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適當調整高温津貼標準。從2012年起,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120元調增到240元;室內非高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80元調增到160元。

2、適當擴大發放時間範圍。從2012年起,發放高温津貼的時間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隨同工資一起實行按月發放。

二、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為了保障企業生產的正常以及職員的身體健康,各地區針對高温做工,都有一定的高温補償。而以上也只是小編對於南昌高温補貼的標準的一個簡單介紹,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有關高温補貼的問題,歡迎大家諮詢本站律師。

標籤:補貼 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