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的區別
勞動仲裁律師解答2.47W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相關規定,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兩者之間既有一定的聯繫又有一定的區別,其區別在於:
1、它們兩者之間的隸屬單位不一樣;
2、它們兩者之間的調解的範圍不一樣;
3、它們兩者之間的概念有所不一樣。
《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九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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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二倍工資爭議的仲裁時效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法》規定,勞動者應當自其知道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與其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仲裁,若雙方勞動關係終止後,勞動者應當自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起仲裁。【法律依據】根據《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應當自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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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糾紛是否必須先經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必須先經勞動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工資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的一種,因此工資糾紛也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訴。當然,除了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也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還可以向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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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的判決由誰執行
1、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2、仲裁機構作出的國內仲裁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其級別管轄的規定參照各地法院受理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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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決書的生效時間
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如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後的規定時日內提起訴訟,滿期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勞動者對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仲裁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