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的範圍有哪些可以一裁終局的勞動爭議又有什麼
勞動爭議的範圍: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索要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小額爭議,以及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可以一裁終局。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職工曠工幾天公司能夠辭退
律師解答:沒有。律師解析: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關於曠工幾天單位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單位能夠制定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在實際操作中,通行的標準是以曠工3天作為可解僱...
-
可以對勞動仲裁提出管轄異議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對勞動仲裁提出管轄異議,如果申請人發現仲裁委不具有管轄權,則可以在答辯期滿前書面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該期限一般為15天。逾期提出的,用人單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在有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情況下,向勞...
-
勞動者不願加班,公司是否可以辭退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勞動者不願加班,單位一般不可以辭退該勞動者。我國實行的是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如果單位要安排加班的,需要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如果勞動者不願意加班的,是有權拒絕的。法律依據:《中華...
-
生育津貼公司不給應該怎麼辦
律師解析:生育津貼公司不給,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舉報。根據法律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