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受理的勞動爭議有哪些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勞動爭議有哪些?另外,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呢?下面,請你隨本站小編一起來詳細瞭解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根據《勞動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的各類人員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
(5)因認定無效勞動合同、特定條件下訂立勞動合同、職工流動、因用人單位裁減人員、經濟補償和賠償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受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延伸補充:
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案規則》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仲裁委員會才能受理。
第一,申訴人必須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如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第二,雙方爭議的事項必須是勞動爭議。其他如經濟糾紛、行政爭議等,仲裁委員會都不予受理。
第三,申請仲裁的事項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有些雖然是勞動爭議,如一般行政處分等,但不應由仲裁委員會受理。
第四,該勞動爭議案件屬於本仲裁委員會管轄範圍。
第五,提出申請應當在仲裁時效內。除了不可抗力及有正當理由之外,超過申訴時效的爭議,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第六,申訴人按規定提交申訴書及有關資料。如資料不齊全的,仲裁委員會可在受理後指導其補齊。
從上面內容可知,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不僅要符合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還得滿足相應地條件。如果你對以上內容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歡迎你及時聯繫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根據的實際問題提供相應地法律解答。
-
勞動法2021新規定離職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勞動法新規定離職時間是什麼時候勞動法對員工辭職有三種規定:1、跟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合同2、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
-
自動離職跟上個月的工資有關係嗎
一、自動離職跟上個月的工資有關係嗎自離還會發上個月工資。但是違反了公司的相關規定,那麼是會扣工資的。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前申請離職,未完成交接任務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了,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依法按比例扣工資是合法的。根據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
-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是怎樣的
一、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二、勞動爭議分類勞動關係當事人之間因...
-
企業停產放假經濟補償金標準是什麼
一、企業停產放假經濟補償金標準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企業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正常支付勞動報酬,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報酬。《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