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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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要怎麼辭職
用人單位為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是不能辭職立刻走人的,勞動者辭職,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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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有什麼注意事項
試用期的期間:國家《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三個月不滿一年的話,試用期不應該超過一個月。如果勞動合同超過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的時間是不得超過兩個月;如果勞動合同是超過三年的固定期,勞動合同或者是無固定期,這個試用期是不能超過六個月的。工資標準: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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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試用期規定有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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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應有哪些內容
勞動合同一般應當具備以下內容:(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