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關係需要什麼手續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1.09W
(一)按勞動法規定的時間與要求,提前給用人單位發出書面解約通知。如正常情況下,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二)進行工作、業務交接。
(三)清理債權債務關係。
勞動合同的解除涉及到雙方權利義務的終結,並不是一段勞動關係的結束而已,如果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不辦理相關手續或者手續辦理的不齊全,只會讓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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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跳槽導致合同違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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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有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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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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