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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的工作流程

一、辦理銀行存款和現金領取。
二、負責支票、匯票、發票、收據管理。
三、做銀行賬和現金帳,並負責保管財務章。
四、負責報銷差旅費的工作。
1、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2、員工出差回來後,據實填寫支付證明單,並在單後面貼上收據或發票,先交由證明人簽名,然後給總經理簽名,進行實報實銷,再經會計審核後,由出納給予報銷。
五、員工工資的發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七條
會計機構內部應當建立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出納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