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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投訴需要哪些證據

拖欠工資投訴需要哪些證據
律師解析:拖欠工資投訴需要的證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存在關係的證明,如:
有效的勞動合同
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提交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一般拖欠工資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
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