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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不讓走不給工資怎麼辦

辭職不讓走不給工資怎麼辦
律師解析:辭職不讓走不給工資的處理辦法:
1、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到期限後辦理離職手續,並要求一次性付清工資;
2、若到期限不讓走,且不給工資,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3、也可以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當然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