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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40至100%為基數計算繳費,繳費比例為20%,其中8%部分入個人賬户,12%部分入社會統籌基金。
累計繳費15年,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靈活就業人員統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不需申報年度繳費工資。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