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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票據的行為

票據是代表一定數量貨幣請求權的有價證券,即貨幣證券,是在市場交換和流通中發生的。
票據的行為:票據行為是以票據權利義務的設立及變更為目的的法律行為。
廣義的票據行為是指票據權利義務的創設、轉讓和解除等行為,包括票據的簽發、背書、承兑、保證、參加承兑付款、參加付款、追索等行為在內。
狹義的票據行為專指以設立票據債務為目的的行為,只包括票據簽發、背書、承兑、保證、參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據債務的付款、參加付款、追索等。

什麼是票據的行為

法律依據:《票據法》

第四條 

票據行為、票據權利與票據責任

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籤章,並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籤章,並出示票據。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籤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本法所稱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