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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票的票據行為有哪些

匯票的主要票據行為有出票、提示、承兑、付款,那麼關於這些票據行為具體是指什麼呢?下文小編將一一為您講述票據行為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夠幫助你瞭解相關信息,對匯票相關知識有一定的認識。

匯票的票據行為有哪些

匯票的票據行為有哪些

一、出票 

(Draw/Issue)。出票人簽發匯票並交付給收款人的行為。出票後,出票人即承擔保證匯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責任。如匯票遭到拒付,出票人應接受持票人的追索,清償匯票金額、利息和有關費用。

出票時有三種方式規定收款人:

1.限制性抬頭(Restrictive payee),這種匯票通常會標註“pay ABC . only”或"pay ABC negotiable".這種匯票不得流通轉讓

2.指示性抬頭(To order)匯票常標有"payABC  Order"或者"pay to the order of ABC ."。

3.持票人或者來人抬頭(To bearer)常標註有“pay to bearer”或者"pay to ABC . or bearer"。

《票據法》

第二十條 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並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

第二十一條 匯票的出票人必須與付款人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並且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不得簽發無對價的匯票用以騙取銀行或者其他票據當事人的資金。

二、提示 

(Presentation)。提示是持票人將匯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兑或付款的行為,是持票人要求取得票據權利的必要程序。提示又分付款提示和承兑提示。

三、承兑 

(Acceptance)。指付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遠期匯票時,在匯票上簽名,承諾於匯票到期時付款的行為。具體做法是付款人在匯票正面寫明"承兑(Accepted)"字樣,註明承兑日期,於簽章後交還持票人。付款人一旦對匯票作承兑,即成為承兑人以主債務人的地位承擔匯票到期時付款的法律責任。

四、付款 

(Payment)。付款人在匯票到期日,向提示匯票的合法持票人足額付款。持票人將匯票註銷後交給付款人作為收款證明。匯票所代表的債務債權關係即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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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匯票 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