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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行為保證是什麼意思

一、票據行為保證是什麼意思

票據行為保證是什麼意思

票據保證是票據債務人以外的人,為擔保票據債務的履行,以負擔同一內容的票據債務為目的的一種附屬的票據行為。

保證人實施票據保證行為後,便應承擔票據的保證責任,同時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享有相應的票據權利。

(1)《票據法》第49條規定,保證人對合法取得票據的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據權利,承擔保證責任。

(2〉《票據法》第51條規定,保證人為二人以上的,保證人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3)《票據法》第52條規定,保證人清償匯票債務盾,可以行使持票人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權。

二、票據保證人應承擔的責任及性質是什麼?

我國票據法規定,保證人對合法取得票據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據權利,承擔保證責任,但被保證人的債務因票據記載事項欠缺而無效的除外;同時還規定,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票據到期後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付款,保證人應當足額付款。從上述規定來看,票據保證的保證人,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及性質如下:

(1)保證人的責任是同一責任。就票據債務來説,包括主債務人的付款義務和從債務人的償還義務即追索義務;而就票據保證債務來説,並不是確定的某種義務,可能是付款義務,也可能是償還義務。究竟為何種義務,需要依被保證人所承擔的義務來確定。因而,保證人的責任,也就與被保證人的責任完全一致,這就是保證人與被保證人責任的同一性。

(2)保證人的責任是獨立責任。票據保證行為不僅是一種保證行為,而且是一種票據行為。因而,從保證行為的角度來説,票據保證有從屬性,作為保證債務,從屬於被保證債務,所發生的責任是從屬性責任;而從票據行為的角度來説,票據保證有獨立性,作為票據保證債務,又相對獨立於被保證的票據債務。基於這一點,也可以説,在票據保證上,保證人的責任是獨立責任。

(3)保證人的責任是連帶責任。保證人的責任與被保證人的責任不僅是同一責任,而且是連帶責任。同一責任所表明的,是在責任的性質、範圍、效力等方面的一致性,即內容上的一致性。不過,儘管兩個責任在內容上有完全一致性,但畢竟是兩個分別成立的,並且是分別履行的債務,即保證債務和被保證債務,二者不能合二為一,因而,也就需要在兩個債務之間,確定其履行上的先後順位。連帶責任所表明的,則是在責任承擔的過程中的同位性,即履行義務先後的同位性。

關於票據行為保證是什麼意思,其實,在進行票據行為保證的時候,主要是債務人以外的人,進行擔保票據債務的履行。另外,如果是票據保證人的話,我們是需要進行承擔一定的責任的,而且,保證人的責任與被保證人的責任不僅是同一責任,還是連帶責任。

標籤: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