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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陪產假工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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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對於陪產假工資如何計算?

對於陪產假工資如何計算?

陪產假工資,是由用人單位向職工支付工資。陪產工資支付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1、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則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由用人單位向社保中心申請後,由社保中心支付。陪產假工資通常是按照當地社平工資標準來支付的,職工工資高於社平工資標準時,由用人單位補齊差額。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則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由單位按照配偶生育時間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算。

二、產假待遇是什麼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説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有關產假的具體工資待遇標準,是需要根據實際的產假情況以及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來執行的,特別是女性職工是有權享受產權以及有關工資待遇標準的,對用人單位發放相關待遇的,可以提交到法院來進行起訴處理,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標籤:產假 工資 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