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精神病婚姻有效嗎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精神病應該屬於“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之列。同時《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中規定“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婚姻為無效婚姻。”即使隱瞞婚前患有精神病的事實,但是隻要婚後已經治癒了,那麼這段婚姻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婚後未治癒,那麼為無效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當中,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即如果有婚姻無效的事實,那麼在處理離婚案件時,法院會在告知當事人之後,作出婚姻無效的判決,而不會作出離婚的判決,就是説這段婚姻自始無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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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領取條件是什麼
男女雙方領取結婚證的條件主要有四個方面:(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二十八條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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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年齡可以算晚婚
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的初婚為晚婚。根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我國婚姻法沒有對晚婚年齡進行明確規定。實際生活中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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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要什麼材料
復婚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一、户口證明;二、居民身份證;三、所在單位、居委會、村委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四、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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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需要什麼
1.雙方身份證;2.雙方户口簿;3.3張2寸彩色合影照片;4.各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證的複印件,婚姻登記處留存,然後去辦理登記手續。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