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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律師解答:不屬於。律師解析:夫妻雙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買房,婚前或婚後取得了房產證,該房屋屬於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
婚前買房,婚後追加另一方的名字,這種情況下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全款買房,購房合同上寫兩個人名字,沒特別約定就是共同所有,如果約定比例,可以就協定比例各自擁有房產。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