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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勞務分包的法律風險是什麼

一、工程勞務分包的法律風險

工程勞務分包的法律風險是什麼

1、分包人主體資格不合法對總包的風險。

(1)民事責任

因分包合同無效,如果發生分包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者造成總包合同工期延誤等問題,總包單位應向業主承擔全部違約及賠償責任。

(2)行政處罰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62條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處工程合同價款0.5%以上1%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止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3)用工責任

如分包人不具有用工資格的,總包方應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2、分包合同內容、形式不合法的風險。

3、轉包及肢解後分包或分包人再次分包的風險。

4、掛靠或允許他人借用本企業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承攬工程的風險。

5、分包合同訂立不規範,缺漏必備的條款的風險。

6、以包代管的風險。

7、業主指令分包風險。

二、分包單位可以再勞務分包嗎

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勞務分包是施工行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範圍內允許。但是禁止勞務公司將承攬到的勞務分包再轉包或者分包給其他的公司;禁止主體工程專業分包,主體工程的完成具有排他性、不可替代性。所以勞務分包不能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