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重新招標的情形有哪些

重新招標的情形主要有:
1、投標人少於三個的;
2、評標委員會經評審,認為所有投標都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所有投標被否決的。
《招標投標法》第二十八條
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收到投標文件後,應當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照本法重新招標。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後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應當拒收。

重新招標的情形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