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需要備案生效嗎
一、施工合同需要備案生效嗎
當前,施工合同不需要備案的,建設工程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生效,合同才成立而不是備案後生效,而且也不需要備案。一般情況下只有簽字或蓋章,才能表明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承認,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必須具備誠實、善良的內心狀態,履行合同時恪守信用,以使交易雙方相互信賴,減少糾紛,保障交易安全。
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分類是怎麼樣的
1、以工作性質為標準分:
(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勘察合同,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就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而達成的協議。設計合同實際上包括兩個合同,初級設計合同,是為項目立項進行初步的勘察、設計,為主管部門進行項目決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設計合同是指在項目決策確立之後,為進行具體的施工而成立的設計合同。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籌建單位與施工單位就完成項目建設的建築、安裝而達成的合同。
2、以合同主體為標準分:
(1)國內工程合同。國內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合同雙方都屬於同一國的建設工程合同。
(2)國際工程合同。國際工程合同,是指一國的建築工程發包人與他國的建築工程承包人之間,為承包建築工程項目,就雙方權利義務達成一致的協議。
三、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要怎麼解決
合同糾紛一般採用和解、協調、仲裁、訴訟等四種方式:
1、和解,即雙方在針對爭議部分進行溝通後相互理解達成共識。
2、協調,是指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對爭議部分予以明確,使爭議雙方能夠解決爭議問題。
3、仲裁,指對爭議問題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裁決,爭議方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爭議發生後達成的書面協議,提交仲裁機構對爭議問題提請仲裁。
4、訴訟,這是對爭議解決最終方式。爭議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仲裁條款,發生爭議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依法將爭議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據司法程序通過調查、作出判決、採取強制措施等來處理糾紛。
通過上文介紹,當前不需要備案,依法簽訂的合同是在備案前已經生效的,不論是否備案,合同都是有效的。是在實際中比較重要的一點,大家需要了解,需要進行建築施工合同的備案,才能更加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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