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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工程承包合同怎麼寫?

一、法律規定工程承包合同怎麼寫?

法律規定工程承包合同怎麼寫?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地點

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期及承包價款:

1、從 年 月 日 開始至 年 月 日結束。工期 天。在合同簽定後,乙方應組織施工人員進場施工。

2、承包價款:

第三條 工程範圍、內容和承包方式、

工程範圍: 見施工圖紙及報價書內容

工程內容:混凝土工程、鋼結構工程、水電工程、室內外裝修工程、室外給排水工程、室外道路、景觀、綠化等全部新建工程內容;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四條 質量和技術要求:

工程質量為合格標準

第五條 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不預付工程款,基礎工程完工付總工程價款的30%,主體工程完工付總工程價款的30%,裝修工程完工付總工程價款的20%,竣工驗收付總工程價款的15%。剩餘總工程款的 5 %作為質量保證金,待保修期滿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 按約定提供施工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 甲方按本協議約定,負責施工合同的簽署,並遵守甲乙雙方約定,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 履行本協議其它約定的義務以及相關責任。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設計進行施工。

2、做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

3、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第八條 工期順延:

施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簽字認可後,按原確定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九條 工程價款及計價方式:

1、按<<安徽省2000年相關工程定額>>標準,二類取費,人工費按現行人工費68元/工日計取。如遇政策性調整(人工費、税金等),均按文件規定全部予以按實調整。

2、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

3、材料價格:主要材料(半成品): 鋼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牆體主材、裝飾材料、水電安裝中的管、線主材參照《市工程造價信息》施工期間發佈的市場價格進行調整計算。實行暫定價的材料(半成品),由雙方認質認價確定,工程竣工結算時按實調整。

第十條 竣工驗收及保修期:

1、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應於竣工驗收前7天內向甲方申請驗收。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後十天內組織驗收。

2、乙方在向甲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自簽收之日起30天內完成結算審核完畢,審定後的結算書作為雙方結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據。

3、本工程質量保證期2年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第十二條 安全施工:

1、乙方應按安全施工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2、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關於合同的任何補充、修改或廢除均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採取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四條 爭議:

雙方就合同條款的解釋、執行及工程密切相關的事項發生爭議,應友好的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好,可持本合同到當地勞動仲裁機關和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及合同份數:

未盡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附加條款與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電話: 電話:

施工過程之中,首先要確定好施工地點以及甲乙雙方的相關工作單位,或者是承包該工程的相關個人。

然後確定好工程價款及計價方式以及竣工驗收及保修期。最後再把違約責任確定好之後,就可以簽署該合同。合同簽署完成之後,該合同就有相關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