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承包協議書的內容及作用
一、什麼是建築工程
建築工程是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是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築物和附屬構築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以及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工程。建築工程有以下幾點基本屬性:
1、綜合性建造一項工程設施一般要經過勘察、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需要運用工程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土力學、工程力學、工程設計、建築材料、建築設備、工程機械、建築經濟等學科和施工技術、施工組織等領域的知識以及電子計算機和力學測試等技術。因此,建築工程是一門範圍廣闊的綜合性學科。
2、社會性
建築工程是伴隨着人類社會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所建造的工程設施反映出各個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面貌,因而建築工程也就成為社會歷史發展的見證之一。
3、實踐性建築工程涉及的領域非常廣泛,因此影響建築工程的因素必然眾多且複雜,使得建築工程對實踐的依賴性很強。
4、技術上、經濟上和建築藝術上的統一性建築工程是為人類需要服務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歷史時期社會經濟、技術和文化藝術於一體的產物,是技術、經濟和藝術統一的結果。
二、建築工程協議書內容
1、雙方單位的具體名稱,地址及聯繫方式等。
2、工程概況,如工程名稱,地點,工程的內容。
3、承包的範圍以及方式。
4、工程的期限、驗收、質量,安全。
5、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
建築工程承包協議書由雙方自願約定,在約定內容合法的前提下籤署後是具有其相應的法律效力的,簽署的雙方必須按照起內容承擔自己的責任及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樣,才能使建築工程的項目得以順利的開展,保障工程的質量以及進度,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荊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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