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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補充協議書一般都有哪些內容?

建築工程施工補充協議書

建築工程施工補充協議書一般都有哪些內容?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原簽定通用合同的基礎上籤定本補充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一起使用,補充協議中的條款約定與原合同的條款約定有相牴觸時,按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概況:本工程建築總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築面積平方米,其它平方米,均為層住宅樓,均為砼剪力抗震牆結構,基礎採用樁管基礎。

二、承包方式

1、本工程實行工程施工總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本工程採用按甲乙雙方商定的工程預算總價承包方式(本補充協議允許調整的項目除外),工程建築面積按約平方米計算,以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提供的圖紙為準,經雙方協商,工程預算總價為人民幣)(萬元),工程結算總造價按本協議5.1條確定。

3、按甲方經審核的施工圖紙範圍實行工程施工總承包,承包總價僅包含土建、水電安裝工程。消防、電梯、弱電、道路與綠化工程和專業工程有特殊資質要求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乙方施工,若甲方委託第二家單位施工,則乙方按其承包結算價的3%收取總包配合費(本補充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該配合費由甲方代扣直接支付給總包方即乙方。

三、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1、工程結算依據:根據施工圖紙,現場簽證單,設計修改通知,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經發包人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按《廣東省建築工程計價辦法2006》、《廣東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2006》、《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辦法2006》、《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2006》、《廣東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2006》、《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06》、《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附錄表2006》規定的計算規則計算。

2、預結算辦法:按相應工程類別套用:土建工程執行《廣東省建築工程計價辦法2006》、《廣東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2006》《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辦法2006》、《廣東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2006》,安裝工程執行《廣東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2006》、《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06》、《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附錄表2006》及大亞灣或惠陽區造價站頒發的有關計價規定進行計價,材料價格按《惠陽或大亞灣工程造價信息》當期發佈的信息價作為結算依據。

3、預結算取費標準:

(1)按惠州市的《二類建築、裝飾工程綜合取費標準表》和《二類安裝工程綜合取費標準表》執行,利潤按定額規定35%計取。

(2)按總工程價上浮3%計取。

(3)措施項目費中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工程保修費、工程保險費均按定額規定上限的標準計取,其中趕工措施費、預算包乾費、其它費用不計取。

(4)其它項目費中的總承包服務費按3%計取(以甲方和分包方的結算金額為計算基數,剔除設備購置費),其它項目費中的預留金、材料購置費、零星工作項目費、其它費用一律不計取,園林綠化工程不計取總承包服務費。

(5)規費中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定額測試費、意外傷害保險費按定額規定的標準計取。工程排污費不計取,但水電費按實際繳費的單價調整。噪音排污費、防洪工程維修費按實際發生,憑政府或主管部門開具的發票,列入計價程序。

(6)税金按當地政府文件規定套用縣城(鎮)標準3.35%計取。

(7)水電安裝工程按定額規定的上限標準計取利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工程保修費、工程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定額測試費。税金按3.35%計取,其它一律不計取。

(8)施工過程中如遇計價辦法和標準浮動,本工程計價辦法和標準仍按本協議執行,不作調整。

4、人工工資暫按惠州市規建函[2007]351號文件執行,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發新的調整文件,則按分段計算。

5、施工圖預算由乙方編制,經甲方審定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為本協議

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體完成後,甲方在15天內支付至85%的工程進度款給乙方。

2、砌體及室內外裝修部分按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量,在本月28日前報給甲方,甲方在7天內審核完畢,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給乙方。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乙雙方辦理完工程竣工結算。十五天內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7%的工程款,餘款3%作為工程保修預留金,預留金預留期為二年,二年到期後15天內,如乙方無返修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及時返修並經驗收合格,則甲方無息返還預留金給乙方,但不免除乙方按工程質量保修書規定的保修責任。

4、因乙方前期投入資金較大,如甲方以該土地做抵押進行貸款必須經得乙方同意,如甲方對房產進行了預銷售,甲方必須將預售款所得的50%支付給乙方作為工程款。

5、若銷售形勢緩慢,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按欠付的金額及時間付給乙方銀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停工、窩工或延誤工期,否則視為違約。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以監理工程師開具的具有法定開工時間的開工令為開工的前提條件:施工工期以甲方將基坑開挖平整交付並確保“三通”之日開始計算,基礎至主體結構封頂(不包括磚砌體工程、屋面機房層、女兒牆、架構)日曆工期為12個月,裝飾裝修和安裝工程及其它附屬工程日曆工期為6個月,總工期為18個月(即540日曆天,從乙方施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不包括雨天和高温天氣)、連續8小時以上停水停電、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的可以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按實順延,停工超過7天以上,甲方必須賠償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費給乙方。如乙方因無法墊資等原因停工屬違約,應按本協議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乙方申請延長工期時必須及時報告給監理和甲方,甲方和監理在接到報告後經審查符合上述約定的順延工期條件的,須自接到報告之日起7日內簽署順延簽證。

六、施工管理

1、乙方應當提供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資料給甲方並且應將這些人員派駐施工現場,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調走。

2、乙方施工現場應當為甲方和監理單位提供合理辦公場所。

3、乙方施工應當服從甲方代表和監理單位的監督和指揮,與其它施工單位協調施工。

4、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工期計劃控制好各階段形象進度的工期。除土方開挖基坑防護以及基礎工程、檢測工程外,其它階段工程不能按約定工期保證工程進度,拖延5天還不能改正的,則視為乙方違約,按本協議違約責任條款處理,總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勵乙方伍仟元,乙方每推遲工期一天則罰款伍仟元,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5、施工隊在每一工序施工前均應向甲方及監理公司報知施工程序。所有材料在進場使用前應先報甲方或監理公司,先驗後用,若有施工材料要替代使用的應經甲方或監理公司同意後執行,並簽字認可。

七、檢驗與檢測費用

工程的樁基礎檢測、空氣檢測、門窗三性檢測、安裝原材料檢測等費用按有關規定支付,其餘所有工程檢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發包人違約按主合同相應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約定執行。

2、承包人違約除按主合同相應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約定執行外,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乙方在帶資過程中資金不足,未按雙方協商的墊資付款方式施工而停工,或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的停工造成工程停工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甲方必須無條件退場,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可取得的逾期利益、因訴訟而支付的訴訟費、評估費、律師費等。如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退場,則每遲延一日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2)甲方根據本條約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如約退場,則甲方對乙方所作工程量按70%進行結算,工程款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支付給乙方,如乙方未如約退場,則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所作工程量的50%結算給乙方。

(3)承擔由於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該樓不能如期竣工,並導致購買該樓的業主不能如期收樓入住而向甲方提出索賠的全部賠償金及因訴訟而支付的訴訟費、評估費、律師代理費等。

(4)承擔向甲方賠償由於乙方原因所造成該樓不能或未及時竣工導致該樓盤不能如期發售等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預期收益。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未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規範、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驗收標準及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導致發生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並賠償甲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九、其它應予約定的事項:

1、甲方如另行發包門窗工程,則門、窗製作安裝後,框邊灌漿、抹灰等工作由本合同乙方完成,而且嚴格按要求和規範處理。如出現滲水等質量問題,由本補充協議乙方無償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為止,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2、消防安裝工程如甲方另行發包,因乙方土建裝修有沙漿粘結或弄髒已安裝好的管件及設備時乙方應負責清理乾淨。

3、弱電、電梯安裝工程的管件預埋由乙方負責。

4、設備安裝和配套的其它工程如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負責完成的,但又涉及到有土建的工作量的,土建工作量由乙方負責完成。

5、本工程未驗收前和驗收後保修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牆面開裂、空鼓或脱落,導致裝飾面或油漆反鹼變色、退色或開裂,空鼓、脱落導致滲水等一系列的工程質量問題時,由乙方無償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為止,並承擔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清理、清潔運輸工作,乙方在施工中要定期把整個施工現場和建築物周邊的建築垃圾及餘土殘渣進行清運,不得累積堆放,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清運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和甲方另行發包的工程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未驗收移交回甲方之前,其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8、乙方依原合同及本協議負責的工作,應按工序在總工期的期限內完成且確保質量。

9、乙方與其它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之間的工序協調可自己解決,但如無法達成一致,則按甲方的意見執行。

10、根據廣東省建設印發的《廣東省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導則》的通知(粵建管字[2004]132號),乙方須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辦理建築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按本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十、本協議條款如與施工合同條款不一致,則以本補充協議條款約定為準。

十一、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協議條款全部履行完畢後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該篇建築工程施工補充協議書內容全面,對施工項目、工期、結算方式和雙方責任都進行了有力補充,在大型工程建設中,基本都需要簽署這樣的補充協議書。協議書應該和原合同放在一起,妥善保管。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商丘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