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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追責辦法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凡事必須要責任到人才能夠確保最終呈現出來的結果是符合要求的,這個道理應用在工程建設的過程當中是通用的。對於工程建設,國家或是投資人在前期做了很多的努力,所以在修建之前就應該對工程質量的追責辦法制定詳細的方案。因此相關人等可以參考由國家制定的工程質量追責辦法的相關依據。

工程質量追責辦法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工程質量追責辦法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一、管理人員職責追究

第一條:根據承包合同中的質量要求、施工中各班組必須遵照的《施工規範》及工程成品及半成品驗收必須符合《公路工程質量檢驗標準》的規定;一次驗收不合格的,造成我項目部的經濟或社會效益的損失的,情節嚴重的;將追究責任班組、協作隊1000~50000元處罰,責任人100~1000元的處罰。

第二條:造成質量事故的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明確責任,並報公司安質部,根據責任的大小分別處以責任人200~4000元處罰,責任單位500~20000元的處罰。

第三條:造成質量隱患的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並在項目部範圍內通報;並處以責任人100~1000元的處罰,責任單位500~5000元的處罰。

第四條:一般的質量問題未及時得到發現及處理,但未留後患的,收到監理工作指令、受上級單位檢查批評的,無特殊原因的,對責任人直接處以罰款100元、責任單位1000元。

第五條:對於項目部的現場管理人員在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中存在過錯、責任的;情況特別嚴重的報公司處理,情況嚴重的根據“調查”的依據報項目經理處理,一般情況的按作業班組罰金的1%~12%直接進行處罰。

第六條、孔樁施工質量責任追究:有下列情節的,影響到工程質量(包括下道工序的質量),先下達《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限期改正,越期不改的,對責任人處以罰款500~5000元,並勒令其改正。

1、對測量組已交接好的,孔樁孔位,應認真保護,並作好校核,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對人為造成孔位偏差的。

2、對進尺過程,班組應認真控制,並及時準確填寫記錄表格,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項目部值班人員,未及時通知,造成孔位偏、斜,孔內擴孔嚴重、坍孔、縮孔等影響成樁質量的情形。

3、對孔內出碴,清孔,項目部技術人員可以作建議指導意見,但相關指標達不到《作業指導書》及《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且影響水下砼灌注。

4、作業班組應作好孔內護壁工作,以及灌注砼前的準備工作,規範操作.

5、孔樁開挖嚴格按照交底圖紙要求進行,滿足孔結構尺寸,樁徑達不到設計要求的,造成損失的(工期、經濟方面)。

6、砼護壁標號、厚度達不到要求,造成樁基存在質量隱患的,整改並進行經濟處罰追究。

7、樁基出現一根II類樁,罰相關責任人50~500元。責任單位50~5000元。

第七條、承台、系樑、墩柱及蓋樑、T樑施工:屬外露結構物,外觀質量要求高,有下列情節的,影響到工程質量(包括下道工序的質量),先下達《工程質量整改通知單》限期改正,越期不改的,對責任人處以罰款200~2000元,並勒令其改正。

1、模型不打磨乾淨(特別是新鋼模)或使用已變形的模型,造成外露結構物外觀線形不順,平整度差,或圓順度不夠,相信板面錯台,上下接縫錯台,或形成帶狀縫,砼表面成色不一致。

2、砼振搗應按試驗墩或《作業指導書》的操作要求認真施作,對出現過振、漏振、蜂窩、麻面。

3、外露砼結構物的鋼筋骨架的加工與安裝,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及工程部門的技術交底施作,對砼的淨保護層作好有效控制,對拆模後出現砼因保護層導致的水印、露筋或預埋筋錯位等現象。

4、模型的拆出除應嚴格遵守安全要求外,應嚴格按《作業指導書》進行仔細施作,對因拆模不慎造成砼外輪廓缺角掉塊,外觀劃痕嚴重或預埋件鬆動偏位。

5、砼中的預埋件或預留按具體規定,要求準確無誤,應根據不同種類有相應的固定或保護措施,因人為造成預埋件或預留出現偏差,影響下道工序的安裝質量。

6、砼結構物的養護(養生)工作非常關鍵要求認真負責,嚴格按《作業指導書》及《砼養生標準》進行,對養護不及時造成的質量問題。

7、對於其他《作業指導書》要求應做到的施工操作,造成質量問題或隱患的。

第八條、材料的質量責任追究:材料、機械、試驗及質檢部門按職能分配要求,嚴格把住進場關。對有以下情節的,追究相關責任人每一次100~500元罰款。

1、主要材料屬業主供應的部分,在執行檢查驗收時,應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總監辦、業主及廠家,屬人為疏漏造成質量問題及經濟損失的。

2、屬自購的地材,如砂、石料等,應由職能部門認真履行管理、監督責任,屬人為疏漏造成質量問題及經濟損失的。

3、特殊材料,如外加劑、玻紋管、過橋管箱托架等屬業主供應的部分,在執行檢查驗收時,應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總監辦、業主及廠家,屬自購的應嚴格把住質量進場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管理、監督責任,屬人為疏漏造成質量問題及經濟損失的。

2、屬自購的地材,如砂、石料等,應由職能部門認真履行管理、監督責任,屬人為疏漏造成質量問題及經濟損失的。

3、特殊材料,如外加劑、玻紋管、過橋管箱托架等屬業主供應的部分,在執行檢查驗收時,應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總監辦、業主及廠家,屬自購的應嚴格把住質量進場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行管理、監督責任,屬人為疏漏造成質量問題及經濟損失的。

4、砼拌合站生產的砼應嚴格按照施工配合比,並根據天氣外在條件的變化,在試驗部門的指導下拌制質量合格砼,因人為因素造成砼質量問題。

第九條、測量錯誤導致工程返工等損失,追究測設責任人及複核責任人的直接責任,並要根據責任程度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3%或處50~1000元。

第十條、現場試驗及計量質量控制責任追究:

1、砼試件不合格責任追究:出現一組試件不合格罰責任人(或班組)50~1000元。

2、砂漿拌合要求採用砂漿拌和機,現場必須配臵稱量設備保證砂漿配合比的準確,拌和均勻的砂漿應及時使用。若作業單位不用秤計量,不用砂漿拌和機攪拌或因施工組織不當,使用已過初凝時間的砂漿,將追究責任單位500~2000元的經濟處罰。

第十一條、工程內業資料責任追究;要求書寫規範,內容準確,數據真識可信。凡出現下情況的一律對責任人罰款50元。

1、分項工程、單項工程關鍵工序缺一份技術交底。

2、缺少一份施工記錄、工序交接記錄及交接班記錄。

3、缺少一份施工日記。單位若將不符合規格要求的石料用於砌體中時,除要求及時返工外,處以100元/次〃處的罰款。若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理,繼續施工者,除要求停工整改外將處以責任單位3000元/處的罰款。

4、砼拌合站生產的砼應嚴格按照施工配合比,並根據天氣外在條件的變化,在試驗部門的指導下拌制質量合格砼,因人為因素造成砼質量問題。

二、施工質量責任追究

第十二條、砌體施工質量責任追究:

1、圬工砌體要求採用擠漿、座漿法施工,砌體材料應丁掛、錯縫、咬合搭接以保證結構的整體性。砂漿應飽滿,無空洞現象,砂漿配合比應滿足規定要求,漿砌砂漿不飽滿或砂漿拌合不均勻,有空洞,要求返工,並追究責任單位200~2000元的經濟處罰。

2、不按要求安裝砂漿攪拌機、計量器具,設臵拌合及堆料場地;追究責任單位200~500元。(特殊情況的,必須報安質部批准,有特殊保證計量的措施的)

3、砌石含風化石、含泥塊、泥漿未作處理,砌築的,返工並追究責任單位400~2000元的經濟處罰。

4、砌築工藝(毛片石鑲面)非常差,返工並追究責任單位200~2000元的經濟處罰。

5、以上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被業主、監理爆光的,一次追究施工隊1000~5000元經濟處罰,現場技術員、領工員各100~500元。

6、石料的質量及加工必須符合規格要求,用於砌體的鑲面應按照技術規範、合同文件、本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及總監辦的相關工作指令執行。作業

7、砌體的幾何尺寸必須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應採用坡度架前後掛線施工。砌體的平整度縫寬及錯縫應滿足規範要求,勾縫自然美觀且要求勾凹縫;幹砌時應無鬆動、疊砌及浮塞現象。砌體沉降縫要求鉛垂貫通,縫寬一致,不得有相互咬合或擠緊的現象。應邊施工邊按設計規範要求進行縫的填塞。不按要求作的進行責任追究,一次處以任單位200~2000元的經濟處罰。

8、泄水孔應按設計施工,泄水孔外露部分必須統一尺寸,泄水孔的流水面必須是向外斜坡,不能有阻塞現象。違反此條者,處以責任單位1000元/處,並返工。

9、砌築物的基底未清理乾淨或未達到設計、規範要求時,不得在其上進行圬工砌築。違反者,除要求返工外,處以責任單位1000元處,並返工。不準在砌好的砌體上加工石料或過多堆放石料,違反者,每發現一處,處以責任單位100元/處,

10、排水工程砌築必須按先溝底後溝邦的順序進行,並保證尺寸,違反者處處以責任單位1000元/處,並要求返工。

第十三條:混凝土構件施工質量責任追究:

1、嚴重跑模、漏漿、缺角掉塊,搗固不密實等通病,一次追究施工隊200~2000元經濟處罰。

2、按要求應設預埋件,未設者,追究責任單位4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3、預製件未進行質量驗收,就擅自使用者,造成損失的,無特殊原因的,單位若將不符合規格要求的石料用於砌體中時,除要求及時返工外,處以1000元/次〃處的罰款。若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理,繼續施工者,除要求停工整改外,將處以責任單位3000元/處的罰款。

7、砌體的幾何尺寸必須滿足設計及規範要求,應採用坡度架前後掛線施工。砌體的平整度縫寬及錯縫應滿足規範要求,勾縫自然美觀且要求勾凹縫;幹砌時應無鬆動、疊砌及浮塞現象。砌體沉降縫要求鉛垂貫通,縫寬一致,不得有相互咬合或擠緊的現象。應邊施工邊按設計規範要求進行縫的填塞。不按要求作的進行責任追究,一次處以任單位200~2000元的經濟處罰。

8、泄水孔應按設計施工,泄水孔外露部分必須統一尺寸,泄水孔的流水面必須是向外斜坡,不能有阻塞現象。違反此條者,處以責任單位1000元/處,並返工。

9、砌築物的基底未清理乾淨或未達到設計、規範要求時,不得在其上進行圬工砌築。違反者,除要求返工外,處以責任單位1000元/處,並返工。不準在砌好的砌體上加工石料或過多堆放石料,違反者,每發現一處,處以責任單位1000元/處,

10、排水工程砌築必須按先溝底後溝邦的順序進行,並保證尺寸,違反者處處以責任單位1000元/處,並要求返工。

第十三條:混凝土構件施工質量責任追究:

1、嚴重跑模、漏漿、缺角掉塊,搗固不密實等通病,一次追究施工隊200~2000元經濟處罰。

2、按要求應設預埋件,未設者,追究責任單位4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3、預製件未進行質量驗收,就擅自使用者,造成損失的,無特殊原因的,返工並追究責任單位400~2000元的經濟處罰。

4、樑板預應力筋的張拉及孔道的壓漿施工必須有現場旁站,作業單位在無旁站的情況下進行施工者,將進行責任追究,責任人處以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5、混凝土必須採用拌和站集中拌和,所有小型預製構件均集中進行預製,所有預製、混凝土拌和站及堆料場地,以及場內道路均進行合理的平整,並採用水泥混凝土進行相應的硬化處理。全線所有安裝有拌和機械的施工現場,集中預製混凝土拌合場等,都必須使用電子計量粗細集料控制系統,以確保砼施工配合比在配料過中的準確性、均勻性、可靠性。施工前要測定混凝土用砂及碎石的天然含水量,嚴格控制水灰比。運輸、振搗等應滿足施工技術規範的要求,以確保混凝土工程的質量。對未按規定方法計量或計量不準的,無特殊原因的,處以責任單位1000元/處罰款;若不聽勸阻野蠻施工,情節惡劣者處2000~4000元/處處罰,同時要求停工整改。

6、上部結構T樑、連續鋼構墩柱及箱梁必須採用大型定型鋼模板進行施工,每塊模板面積不小於6平方米,確保混凝土構件表面光滑,不變形。其它混凝土結構模板要求:圓柱模高度應不小於2米,平面模板不小於4平方米。安裝好的模板與砼接觸面不得帶有鏽痕、鏽跡。使用正規廠家生產的脱模劑,不得使用未經批准的替代品,以保證砼外觀色澤一致。違反者,將進行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500~1000元。

7、T樑翼板砼澆築時必須採用梳形模板,嚴禁採用編織帶、水泥紙等堵塞,違反者,將進行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500~1000元。並限期改正。

8、預應力鋼筋及鋼鉸線必須採用物理性切割,嚴禁採用氧割及電焊切割,違反者,將進行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100~500元。

9、作業單位應對施工完成的混凝土結構進行保護,直到交工完成,避免污染、損壞,否則,將進行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500~1000元。

第十四條鋼筋施工質量責任追究:

1、鋼筋焊接:焊縫不飽滿,長度不夠,未按軸線對位搭接焊的,使用對應焊條不符,焊接質量低劣等焊接通病的,返工並一次追究施工隊200~1000元經濟處罰。

2、鋼筋焊渣不敲者,返工,返工並一次追究施工隊一處100元經濟處罰。

3、鋼筋加工及安裝變形嚴重的,無特殊原因的,返工並一次追究施工隊施工隊200~2000元經濟處罰。

4、鋼筋安裝要求牢固,尺寸符合設計標準,經多次檢查不符合要求者,返工,一次罰施工隊200~500元。

5、受力鋼筋同一截面的接頭數量,搭接長度和焊接、機械接頭質量應符合規範要求;鋼筋表面應無鐵鏽及焊渣;多層鋼筋網要求足夠的鋼筋支撐,保證骨架的施工剛度。違反者,除要求進行返工外追究作業單位經濟處罰100~1000元。

6、鋼筋安裝時,其數量及間距、位臵、保護層厚度應滿足規範及設計要求。經多次檢查不符合要求者,返工,一次罰作業單位200~500元。

第十五條路基施工質量責任追究:

1、未按要求作臨時排水、路埂等臨時防護,造成損失及影響的,一次追究施工隊200~1000元經濟處罰。

2、填築厚度嚴重超標、壓實度達不到標準,根據情況進行整改、返工及一次追究施工隊400~2000元經濟處罰。

3、路堤、路塹邊坡坡度應符合要求,嚴重不符者,造成外觀難看,影響工程質量(如:侵線、坍塌等),除損失由施工隊負責外,根據損失的大小及影響處以500~2000元一處的經濟處罰。

4、路基的填築及開挖應根據其不同的規定平整度的標準,達不到相應標準的,除按要求施工隊進行整改及返工外,一次追究500~2000元的經濟處罰。

5、線條嚴重不符要求,造成損失大的,根據事故調查情況分攤返工費用、責任單位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處罰100~3000元。

6、填挖交界處及半填半挖地段未按要求挖台階的,發現除要求整改、返工外,一次追究施工隊200~2000元經濟處罰。

7、路塹挖方嚴禁採取挖空底腳(俗稱“神仙土”)的作業方法取土,應按台階取土;未按要求做的,一經發現將處以500~3000元的罰款。

8、路基的填料及其它指標應符合要求,如發現系人為造成質量問題及事故的,將對責任人處以200~2000元的罰款。

9、 93區、95區的填築應高標準要求,其施工指標達不到對應的規範要求,可以根據情況對施工隊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0、“三背”的回填應嚴格按設計及規範要求去作,達不到要求的應立即整改、返工;情節嚴重的進行質量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500~3000元。

11、橋涵台背及構造物回填應按要求進行試驗,經驗收合格後,根據批覆的回填材料、壓實機械組合及遍數、鬆鋪厚度、及相關技術規範的要求和標準進行全面施工。施工中必須劃線分層壓實,分層照像,路塹牆的牆背必須回填至擋牆頂高度且須夯實,情節嚴重的進行質量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500~3000元。

12、橋涵及其它構造物的回填料,應滿足設計、規範要求,填料粒徑不得大於鬆鋪厚度的2/3,分層鬆鋪厚度不得大於規範要求,情節嚴重的進行質量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500~3000元。

13、土質邊坡採用機械由上至下開挖,但在靠近邊坡0.5米範圍內必須用人工刷坡,按設計坡比整平邊坡;凡不能使用機械直接開挖的石方,邊坡必須採用光面爆破;採用爆破作業時,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爆破證書的專業人員施爆。根據確定的爆破方案,進行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藥量設計,其設計圖紙和資料應報審批,嚴禁採用洞室爆破。若爆破設計未經批准,擅自爆破造成對邊坡損害,引起邊坡滑坡或留下邊坡不穩定的後患,除要求作業單位自費採取工程措施穩定、處理邊坡外,情節嚴重的進行質量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500~10000元。

14、土石方的開挖應採取從上到下,循序漸進的方法施工,邊坡上的險石、危石應及時清理乾淨,挖方邊坡坡度、平順度應滿足規範及設計要求。由於施工單位的原因所致欠挖及超挖均需施工單位自行恢復至設計要求。違反者,情節嚴重的進行質量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500~5000元。

15、路塹開挖邊坡應平順美觀,嚴禁超挖、欠挖,超挖部分應自費用護面牆的同級材料填補,情節嚴重的進行質量責任追究,並課以罰款500~3000元。

第十六條、涵洞及通道工程:有以下情況的,除返工外,追究責任單位500~4000元經濟處罰。

1、未嚴格按照測量放樣及幾何結構尺寸施工的,造成損失的。

2、外觀難看、線條不順,錯台錯縫現象嚴重的、表面有蜂窩、麻面、砼振搗不實。

3、違反監理程序施工,無特殊原因,造成項目損失的。

4、違反規定向結構砼裏面私自摻加片石,形成質量及安全隱患的。

5、使用不合格模板施工,造成結構尺寸受損、影響交工質量的。

6、偷工減料、私自降低砼及砂漿標號,影響交工一次驗收合格的。

7、不按規範進行台揹回填,如沒有劃線、填築厚度過大或填料不合格造成返工整改的。

這其中主要是針對管理人員以及工程質量等不同的問題都有着非常詳細的具體的追究責任的方法。當然,整個工程質量相關管理人員是必須要承擔主要的責任的,但是施工過程當中,如果發現有工作人員違規操作引發的工程質量,大多數的情況下都會進行罰款並且責令改正的。

標籤:追責 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