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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質量保修條例規定的保修範圍有哪些?

隨着國家的發展,市政方面也會有越來越多的工程,但是因為工程是需要施工方進行操作,我們並不清楚後續是否有質量問題,所以會有保修措施,市政工程質量保修條例規定的保修範圍有哪些?一般情況下會對工程的基礎建築長期保修,對防水方面保修5年,其他電路水路等方面保修2年。

市政工程質量保修條例規定的保修範圍有哪些?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時間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工程驗收標準

1、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築工程應該按下列規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1)建築工程採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築構配件、器具和設備應進行現場驗收。

(2)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應進行檢查。

(3)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並形成記錄。

3、建築工程質量應按以下要求驗收:

(1)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3)參加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形成驗收文件。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總結的有關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市政工程質量保修條例規定的保修範圍有哪些,因為工程的質量不僅會影響到建築的使用年限,還會影響到使用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在工程質量這方面不能馬虎,施工方也要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施工和保修,保證工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