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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玻璃保修期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建築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玻璃保修期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建築工程質量是指在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環保、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由上述定義可知建築工程質量等同於工程項目質量。

性質:工程項目質量具有單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壽命長期性。

二、建設工程保修期

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建築幕牆工程管理的暫行規定》

建築幕牆工程企業在與建設項目法人簽訂的合同中應明確承諾對建築幕牆工程實行不少於三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內因工程質量原因而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