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項目合同主體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説,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説,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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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流程有哪些
1、項目建議書階段
項目建議書的內容視項目的不同而有繁有簡,但一般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1)項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據。 (2)產品方案、擬建規模和建設地點的初步設想。(3)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協作關係等的初步分析。(4)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設想。(5)項目的進度安排。 (6)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估計。
2、可行性研究階段
(1)可行性研究的工作內容。可行性研究應完成以下工作內容:1)進行市場研究,以解決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問題; 2)進行工藝技術方案的研究,以解決項目建設的技術可能性問題; 3)進行財務和經濟分析,以解決項目建設的合理性問題。凡經可行性研究未通過的項目,不得進行下一步工作。 (2)可行性研究的報告的內容。可行研究工作完成後,需要編寫出反映其全部工作成果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就其內容來看,各類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不盡相同,但一般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項目提出的背景、投資的必要性和研究工作依據; 2)需求預測及擬建規模、產品方案和發展方向的技術經濟比較和分析;3)資源、原材料、燃料及公用設施情況;4)項目設計方案及協作配套工程;5)建廠條件與廠址方案; 6)環境保護、防震、防洪等要求及其相應措施;
7)企業組織、勞動定員和人員培訓;8)建設工期和實施進度;9)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方式;10)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按照國家現行規定,凡屬中央政府投資、中央和地方政府合資的大中型和限額以上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都要報送發展委審批。發展委在審批過程中要徵求行業主管部門和國家專業投資公司的意見,同時要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諮詢公司進行評估。總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項目,無論是中央政府投資還是地方政府投資,都要經發展委審查後報國務院批准。中央各部門所屬小型和限額以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各部門審批。總投資在2億元以下的地方政府投資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地方計委審批。
3、設計工作階段
(1)初步設計。(2)技術設計。(3)施工圖設計
4、建設準備階段
(1)徵地、拆遷和場地平整。(2)完成施工用水、電、路等工作。(3)組織設備、材料訂貨。(4)準備必要的施工圖紙。 (5)組織施工招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
5、施工安裝階段
施工安裝活動應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合同條款及施工組織設計,在保證工程質量、工期、成本及安全、環境等目標的前提下進行,達到竣工驗收標準後,由施工單位移交給建設單位。
6、生產準備階段
(1)招收和培訓生產人員。招收項目運營過程中所需要的人員,並採用多種方式進行培訓。特別要組織生產人員參加設備的安裝、調試和工程驗收工作,使其能儘快掌握生產技術和工藝流程。 (2)組織準備。主要包括生產管理機構設置、管理制度和有關規定的制訂、生產人員配備等。 (3)技術準備。主要包括國內裝置設計資料的彙總,有關國外技術資料的翻譯、編揖,各種生產方案、崗位操作法的編制以及新技術的準備等。 (4)物資準備。主要包括落實原材料、協作產品、燃料、水、電、氣等的來源和其他需協作配合的條件,並組織工裝、器具、備品、備件等的製造或訂貨。
7、竣工驗收階段
(1)竣工驗收的範圍和標準。按照國家現行規定,所有基本建設項目和更新改造項目,按批准的設計文件所規定的內容建成,符合驗收標準,即:工業項目經過投料試車(帶負荷運轉)合格,形成生產能力的;非工業項目符合設計要求,能夠正常使用的,都應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2)竣工驗收的準備工作。建設單位應認真做好工程竣工驗收的準備工作。
(3)竣工驗收的程序和組織。根據國家現行規定,規模較大、較複雜的工程建設項目應先進行初驗,然後進行正式驗收。規模較小、較簡單的工程項目,可以一次進行全部項目的竣工驗收。
8、後評價階段
(1)影響評價。
(2)經濟效益評價。
(3)過程評價。
綜上所訴,希望對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流程的簡單概況能夠對從事該行業的專業人士提供幫助。好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為提高工程質量,節約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做出了巨大貢獻。相關管理人士在管理過程中如若遇到法律上的問題,也應當及時需求律師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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