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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申請法醫鑑定申請書

重新申請法醫鑑定申請書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為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為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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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鑑定重新鑑定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人:姓名 性別,漢族,生於XXXX年X月X日,在XX公司工作
住址:本市XX區XX路XX號XX室 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殘等級、營養費、護理費和後續醫療費進行鑑定。
事實和理由:
……
基於所述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之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法醫鑑定機構確定申請人的傷殘等級、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和後續醫療費等。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法醫鑑定重新鑑定申請書,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