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鑑定 > 法醫鑑定

精神類疾病工傷鑑定賠付

精神類疾病工傷鑑定賠付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精神類工傷鑑定標準



    1、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三級傷殘標準第一項之規定,“精神病性症狀,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表現為危險或衝動行為者”;第二項之規定,“精神病性症狀,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符合上述兩項規定之一的,可以鑑定為三級傷殘。


    2、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四級傷殘標準第三項之規定,“精神病性症,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缺乏社交能力者”可以鑑定為四級傷殘。


    3、具體的等級要看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