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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疏失導致了什麼結果

監護人疏失導致了什麼結果

監護人,是對未成年人起到保護作用的人。監護人必須盡到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雖然監護人是由法律規定,受法律約束,但還是有一些監護人會無視自己的責任,因此也牽涉出了一些相關的問題,比如監護人疏失導致等問題。下面就由小編給大家講解一下有關於這些問題的法律方面的問題。

一、監護人疏失導致了什麼結果?

委託監護不論是全權委託或限權委託,委託人仍要對被監護人的侵權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只有在確有過錯時,才負擔連帶賠償責任。即法定或指定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不因委託發生移轉,委託監護人只承擔過錯連帶賠償責任,其在盡到監護之責而無過錯時,被監護人之行為如依法律仍須由監護人負責時,則由法定監護人承擔。

二、監護人應承擔的責任

監護人的職責主要有下列方面:

1.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益。監護人應當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監護人受到不法侵害。

2.保護和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必須妥善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除非為了被監護人的利益,否則監護人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如果監護人擅自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對被監護人造成損害的,監護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代理被監護人蔘加民事活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不能實施的民事行為,均應由監護人代理進行或由監護人同意後進行。

4.教育和照顧被監護人。監護人必須在日常生活中給與被監護人必要的關心和照料,並有義務對被監護人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等方面的培養和教育,約束被監護人的行為,防止其實施不法行為。如果監護人不履行職責,導致被監護人實施了損害國家、集體的財產權利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權利的行為,監護人必須對被監護人所造成的損害負擔賠償責任。監護人能夠證明自己確實盡了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他的責任。

5.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在被監護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法律要求監護人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監護人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地委託給他人。因被監護人的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由監護人承擔,但另有約定的除外;被委託人確有過錯的,負連帶責任。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綜上所述,這些就是小編關於“監護人疏失導致”問題的講解,給大家作為參考。當遇到這類問題的時候還是應該瞭解相關的法律內容,去相應的法律機關進行諮詢,多瞭解一些與此有關的案例,這些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因此,當我們遇到此類問題的時候不要慌張,多去了解才是正確的。

標籤:疏失 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