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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代寫遺囑寫幾份?

一、法律規定代寫遺囑寫幾份?

法律規定代寫遺囑寫幾份?

代書遺囑一份就好,沒必要有很多份,保證有效很重要。

合法有效的代書遺囑應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代書遺囑也屬於遺囑的一種形式,即遺囑可以由他人代書。而代書遺囑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

(1)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

(2)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

(3)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係;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並註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二、數份遺囑哪個有效

《繼承法》第20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所謂撤銷,是指取消原來所立遺囑的全部內容;所謂變更,是指對遺囑所作的補充或者部分修改。

具體撤銷或者變更的方法是:撤銷或者變更遺囑,應與設立遺囑時的程序相適應。如,撤銷代書遺囑,仍應邀請原代書人、見證人到場,立遺囑人作出撤銷聲明;如果撤銷後重新立遺囑,應在所立新遺囑中註明原遺囑撤銷;如果撤銷自書遺囑,應在後立的遺囑上註明撤銷先前的遺囑,沒有註明的,應以最後的遺囑為準。如果是撤銷公證遺囑,必須經過再公證。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其他形式的遺囑的效力,不能以其他遺囑形式撤銷公證遺囑。

如果涉及到相關遺囑問題的話,首先代寫遺囑只需要寫一份,但是這一份必須是要有效的才行。遺囑人在進行寫遺囑或者要求他人進行代寫遺囑的時候,必須保證遺囑人是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再進行書寫完相關的遺囑之後,最好是當事人交由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遺囑在任何遺囑面前都是最有相關法律效力的遺囑。

標籤:法律 代寫 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