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贈予與遺囑繼承的區別

遺囑繼承是指按照遺囑人生前所立的遺囑確立遺產的繼承人及遺產處理的一種繼承方式。贈予是送財物或他物給人,亦指贈給的財物。贈與與繼承是經常出現的兩種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區別。房屋贈與可以發生在任何時候,而繼承是在房產所有人死後才發生的。房屋贈與是通過贈與合同的方式來實現的,而繼承可以是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並不一定會存在合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贈予與遺囑繼承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