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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份遺囑並存怎麼處理?

有幾份遺囑並存怎麼處理?

一、有幾份遺囑並存怎麼處理?

兩份自書遺囑,以後面的遺囑為有效,贈與具有法律效力。除公證過的遺囑之外,遺囑的效力以時間先後為準,遺囑內容有衝突,立遺囑時間在後的優先。一般情況下,通過遺囑做出的贈與,僅是對法定繼承人以外作出的贈與,系被繼承人自主的意志的,即可發生法律效力。衡量遺囑效力高低的原則是:

1、公證遺囑優先於一般形式遺囑,遺囑人如欲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必須採取公證遺囑的形式方為有效,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

2、後遺囑優先於前遺囑,即在沒有公證遺囑時,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在立有公證遺囑的情況下,如需對公證遺囑中涉及的財產重新進行分配,需要先將該公證遺囑撤銷;公證遺囑中未涉及的部分,仍可以通過其他遺囑形式進行處分,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二、自書遺囑訂立程序是什麼?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註明製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書遺囑可按照下列程序訂立:

1、遺囑人書寫遺囑內容。遺囑人應親自書寫遺囑全文,這樣既可以真實表達遺囑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偽造、篡改、添加遺囑內容。

2、遺囑人在自己書寫的遺囑上寫明書寫的年、月、日和地點。訂立遺囑的時間對遺囑的效力有一定的影響,如不同書面遺囑內容相矛盾時,應以時間在後的書面遺囑為準。同時,訂立遺囑的時間有時也可證明遺囑內容的真偽。

3、遺囑人親筆簽名。

4、自書遺囑中如需塗改、增刪,應當在塗改、增刪內容的旁邊註明塗改、增刪的字數,且應在塗改、增刪處另行簽名。

綜上所述,有些老人在生前可能立下多份遺囑,這樣就容易產生混淆,如果是自書遺囑,最後立下的一份具備法律效力,繼承人應該按照其內容辦理繼承。立遺囑人寫下遺囑後,如果想變更或者撤銷,可以通過新訂遺囑的方式進行。

標籤: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