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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書遺囑打印的有效嗎?

一、民法典自書遺囑打印的有效嗎?

民法典自書遺囑打印的有效嗎?

民法典自書遺囑打印的有效,《民法典》第1136條規定,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二、口頭遺囑見證人條件是什麼?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三、口頭遺囑實質要件是什麼?

(1)立遺囑人必須有遺囑能力,即在立遺囑時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2)立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如必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遺囑不得處分他人的財產。

無效口頭遺囑:

(1)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3)偽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篡改內容無效。

(5)遺囑沒有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對此種遺囑須在扣除應當保留的份額後按照遺囑分配遺產。

四、口頭遺囑的設立條件是什麼?

(1)須在危急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所謂危急情況是指遺囑人因疾病或戰爭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無法以其他形式立遺囑的情形。

(2)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注: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先前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現實生活當中,大家對於法律這方面關注還是比較敏感的,比如説即將在2021年1月1日實施的《民法典》當中就明確的規定了打印遺囑也是有效力的,但是打印遺囑必須是在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員見證的情況之下才能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