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登記未同居財產分割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我國婚姻法中規定了人們結婚是有法定的年齡的,女方是二十週歲,男方是二十二歲,並且結婚是根據雙方領取了結婚證之後才獲得了合法的夫妻關係,但是生活中還是存在很多非法同居的情形。那麼關於雙方登記未同居財產分割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非法同居期間財產分割的規定:
新的《婚姻法》第12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二、非法同居財產分割:
隨着改革開放,社會的發展,經濟的變遷,道德意識的變化,非法同居現象比較普遍。非法同居往往會引發財產爭議,因為在同居期間,男女雙方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單方出資,或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車等。
一旦雙方的感情發生了變化,這些財產如何分配便成為十分刺手的問題。而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並非完全相同。非法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雖然按共同共有財產處理,但並非適用婚姻法的規定來處理,而是原則上按照等分原則,並應結合各方對財產的貢獻大小來分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雙方在同居期購置的房屋及裝修、傢俱等財產應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因同居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雙方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關係,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就不能適用婚姻法的規定處理,而是應適用《民法通則》等法律有關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0條“在共同共有關係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並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的規定,對沒有協議約定的,應當等分原則處理,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綜上,關於非法同居法律關係處理應有別於婚姻法,但又不能脱離婚姻法的基本原則,財產處理上筆者傾向於屬於共同財產,依法均分為宜。
三 、對於同居財產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雙方可以在同居期間做個人財產約定。
2、對自己購買的物品留好相關的證據。
3、對於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物品,最好雙方有個相互的紀錄。
4、在同居期間各自的父母朋友饋贈的物品最好讓饋贈者寫上“此物品專門贈給某某”的字樣,並保存好。
雙方登記未同居財產分割的規定是怎麼樣的?關於非法同居,在一定程度上是我國婚姻法頒佈所產生的後果,因為婚姻法中規定了婚姻是遵守婚姻自由原則的,即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雙方自願的,任何人不可以干涉,插手。
-
刑法與重婚罪的規定是什麼?
一、刑法與重婚罪的規定是什麼?刑法與重婚罪的規定是按照刑法258條規定,構成重婚罪判處拘役或者是進行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處理。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係。《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
-
重婚罪同居的具體含義具體是哪些
律師解析:重婚罪同居的具體含義: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對於重婚的,不僅要解除其重婚關係,還應當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責任,且重婚的婚姻是無效的,不受法律...
-
同居財產怎麼處理同居人死亡另一方可以繼承
律師解析:雙方對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關係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死者遺產,因為只有合法的夫妻關係才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同居關係顯然不具備這個條件。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
-
公安機關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公安機關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公安機關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據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重婚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之規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羣眾、社會團體和有關單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機關有案件管轄權。重婚罪,是指有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