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房子過户孩子利弊有哪些?

離婚1.76W

一、離婚房子過户孩子利弊有哪些

離婚房子過户孩子利弊有哪些?

離婚之後房子過户給孩子的利弊有以下幾點:

益處

1、減輕未成年子女將來生活的負擔,為其生活添置必要財產。

2、萬一將來開徵遺產税,可規避税收。

3、可有效逃避債務。

弊端

1、由於房產給子女,將來子女成家立業,如果有孝心,可能沒多大關係,但是如果子女不孝,當事人可能對自己晚年生活沒有保障,至少

2、房產給子女,如果當事人再婚,可能有很多障礙,因為再重新組織家庭,一般需要住處,但房產已經屬於子女,也會有很多法律糾紛。

3、子女取得財產,有可能產生依賴性,或者減低其艱苦創業的奮鬥精神,現在很多家長都會鼓勵子女自力更生。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1、工資、獎金。工資”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在職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包括標準工資,有規定標準的各種獎金、津貼和補貼。“獎金”是除工資總額的勞動報酬外,由國家、政府等權威組織,對特殊貢獻或取得優異成績的特定主體,給予一定貨幣數量的獎賞,如運動員名次獎、科研成果獎等,這些獎金應當歸入夫妻共同財產。

2、生產、經營的收益。生產、經營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益。《民法典》加強了個人財產的保護,這就涉及到夫妻個人財產的投資經營收益的歸屬問題。我國法定的夫妻財產製度是婚後所得共同制,那麼,婚後所得(包括個人投資所得)如沒有合法約定,理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將房子過户給子女可以説是有利有弊,但是不建議這麼做,一是容易產生糾紛,未來自己有可能生活是沒有保障的,因此離婚的時候房產該怎麼分配就怎麼分配,不要用這種方式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