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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買房法律後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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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離婚買房法律後果有哪些?

一、假離婚買房法律後果是怎樣?

現在買賣二套房税金龐大,所以一些所謂頭腦靈光的人就會想出這種假離婚的方式來應對。假離婚買房的普遍原因是為了避免限購或者是方便貸款,而不管出於什麼樣的原因離婚,對於買房或者貸款都是有一定影響的。很多夫妻在買二套房的時候為了獲得更低的首付比例,便想出假離婚的辦法買二套房。但是假離婚買房法律後果確實不可以忽視的。

1、假離婚不僅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對婚姻的褻瀆,其隱含的法律風險亦不可小覷。法律上並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婚姻雙方當事人依法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係即宣告解除,所以假離婚所形成的法律後果與真離婚完全一致。

2、假離婚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的風險,共同財產會變成一方的婚前財產;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範圍,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一對夫妻原有兩套房屬共有財產,假離婚時為了逃避税款,於是在離婚協議上約定兩套房屋歸丈夫所有。

3、因為離婚證是假的,並沒經過民政局認證,所以就還是合法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倆人共同財產,因而用假離婚證買的房子仍屬於共同財產。若離婚涉及財產分割時,男女方可要求分得一半。

4、如果兩人並非真正離婚,但是通過民政局辦理了離婚證,這種情況下,財產分割約定不明確在所難免,無論雙方是否復婚都易產生糾紛。如果一方假戲真做,另一方損失的就不僅是財產。總之,婚姻不應成為經濟利益的籌碼,不要拿自己的婚姻去冒險。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夫妻雙方辦理完離婚手續,雙方即不存在合法的夫妻關係。雙方不再享有夫妻權利,也不再負有夫妻義務

5、離婚後購買房屋的問題,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與分割,需要由男女雙方提供證據證明,如無證據證明,法律將不予支持。

6、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假離婚”後有夫妻共同財產未分割怎麼辦?

相關法律條例規定,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假離婚分為兩種情況:一是通謀離婚,二是欺詐離婚。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後再復婚的離婚行為。下面法律經驗編輯為您詳細介紹。

假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而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作出離婚的意思表示。

一般而言,虛假離婚包括兩種情形:一是通謀離婚,二是欺詐離婚。通謀離婚,是指婚姻當事人雙方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暫時離婚,等目的達到後再復婚的離婚行為。通謀離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徵:

(一)雙方當事人並無離婚的真實意思,不符合協議離婚的實質條件。

(二)雙方當事人以離婚為手段,以達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為了逃避計劃生育而多生子女;為了逃避債務;為了兩邊享受分房或購房的國家優惠政策;為了給子女辦理農轉非户口等等。

(三)雙方均有惡意串通離婚的故意,共同採取欺騙或者隱匿事實真相的方法,欺騙婚姻登記機關以違法獲取離婚登記。

(四)通謀離婚一般具有暫時性,待預期目的達到後,雙方通常會按約定復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離婚後置原先的約定於不顧,不願復婚或者與他人再婚,從而容易引起糾紛發生。欺詐離婚,是指一方當事人為了達到離婚的真正目的,採取欺詐手段向對方許諾先離婚後再復婚,以騙取對方同意暫時離婚的行為。

本身假離婚買房的時候,當事人並沒有真的想要離婚,但此時卻辦理了離婚手續,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很容易假戲真做。現實中,甚至也有人欺騙對方假離婚,而實際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後,才發現自己上當受騙,原來對方是真的要離婚,這個時候只會得不償失。另外在假離婚買房的情況下,同樣當事人也要注意其中的風險,慎重考慮之後才決定是否要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