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方欠債怎麼離婚?

離婚2.59W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方欠債怎麼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方欠債怎麼離婚?

1、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2、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話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帶上雙方的帶上結婚證、户口薄、身份證、離婚協議書、照片這些材料,去雙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只是你想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你就只能訴訟離婚,但訴訟離婚耗時較長,程序複雜,並且如果不存在法定離婚的情形時,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很小,需要二次訴訟才能把婚離掉(法定離婚情形: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治癒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

在當代社會,對方現在的話,那麼也是可以選擇離婚的,這樣的一種選擇離婚的話對方已經逃跑了,是找不到他人的,所以協議離婚雙方到民政部門來進行登記的話,這種方式是實現不了的,可以選擇的方式也就是直接向法院遞交一紙訴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