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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拿結婚證生孩子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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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偏遠的地方,有一些地區,因為法律意識淡薄,或者各種風俗習慣的原因,在沒有領結婚證之前,就懷有身孕,生下了寶寶。那麼沒拿結婚證生孩子這件事是合法的嗎?如果沒拿結婚證生孩子之後,到底應該怎麼做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資料,希望可以解除大家的疑問。

沒拿結婚證生孩子應該如何處理?

沒領結婚證生孩子是違法行為,要繳交社會撫養費,繳交標準按其生育小孩的時間及户口性質等情況來計算。沒領結婚證就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屬城鎮居民的,對雙方分別按你所在市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屬農業居民的,對雙方分別按其户口所在鎮(區)的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2倍的社會撫養費。一般基本上都能處罰上萬元。具體的所在市的計生部門都有計算標準。

一、未婚先孕是否犯法

未婚同居時間較長的,難免會孕育出新的生命。很多人會問:“未婚先孕犯法嗎?”,可以很肯定地告訴您未婚先孕不違法。

但是,未婚先孕帶來的問題也頗為嚴肅——孩子在出生前辦理準生證及出生後的户口辦理都會帶來很大的麻煩。所以,此時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雙方應該是將對方作為終生伴侶來對待的,哪怕為了孩子也還是需要辦理結婚登記的。

二、未婚同居犯法嗎

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 形成事實婚姻的

所謂事實婚姻,即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羣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在這種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為並不違法,而且是受法律保護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 未形成事實婚姻的

對於未形成事實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違法的。也就是説,未婚同居(無配偶)的雙方對是否選擇同居可以自由決定。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雙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時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生糾紛了,則法律不會像保護正常結婚的夫妻一樣保護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通過上面的表述,我們可以看出,沒拿結婚證生孩子雖然不是違法的行為,但也不是合法的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一般而言,沒拿結婚證生孩子的,是要罰一定的款以示懲戒的。沒拿結婚證生孩子不僅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是對孩子的不負責,希望大家還是要在領取了結婚證之後再考慮生寶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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