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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自建房遭違法強拆如何追責?

唯一自建房遭違法強拆如何追責?

一、唯一自建房遭違法強拆如何追責?

追責的方式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民事賠償。違法強拆的維權基本方法:

(一)遇到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

(二)在被強拆後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

(三)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

(四)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為等複議。

(五)訴訟目的主要是推動問題的解決,得到合理的拆遷補償。

二、強拆的刑事責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違法強拆追究的刑事責任包括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實施強拆的主管人員、暴力阻礙依法拆遷人員的刑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強拆後可獲取的相應賠償

房屋拆遷過程中涉及到國家補償的,應該是什麼樣的流程呢?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複議或提起訴訟時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確定強拆違法後先向賠償機關提出,賠償機關在收到之日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請求國家賠償的期限,一般為2年,從相關部門或人員行使權職時的行為被確認為違法之日開始計算。

被拆遷人在遭遇相關部門強拆的時候,既可以針對相關部門強拆行為提起訴訟,並申請賠償,由法院根據法律作出判決,也可以先確定拆遷人的行為屬於違法,等法院判決確定違法後,再想賠償機關提出賠償。

可以看到,強拆的行為是不可取的,同時如果遭遇這種情況也不要慌張,蒐集整理好相關證據,這樣才能在大家提起訴訟時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