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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製血親可不可以結婚

結婚1.31W

我國現行民法典確認的擬製血親有兩類:一是養父母與養子女以及養子女與養父母的其他近親屬;二是在事實上形成了扶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兄弟姐妹。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沒有三代以內的旁系自然血親關係,即沒有禁止其結婚的正當理由,自應解釋為不在禁婚親之列,可以結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擬製血親可不可以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