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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可以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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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可以結婚嗎?

一、法律規定直系血親可以結婚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為什麼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能結婚?首先來了解什麼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直系親屬,即相互之間有一脈相承的血緣關係的上下各代親屬,如父母與子女、外祖父與外孫子女等。一般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繫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製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配偶的直系血親。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二、哪些人不具備結婚條件

我國法律上規定不具備結婚條件的5種人:

我國的《民法典》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説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1)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説的重婚罪。

(2)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3)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説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5)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説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按照規定,直系血親與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之間是不能結婚的,當然現實中要是男女之間本身屬於血緣比較遠的親屬,只不過在生活中走的比較近,這時滿足了其他結婚條件之後,也是可以申請結婚登記,成為合法夫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