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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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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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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婚姻的狀態,常見的肯定是有效,但現實中也不乏一些無效的婚姻或可撤銷的婚姻。對於其中無效的婚姻,按照我國的規定要申請人民法院宣告才行。那具體來説,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呢?如果你有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本站小編為您做的介紹吧。

一、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有兩種情況:

(1)人民法院根據婚姻當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

(2)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的過程中,經審查發現當事人之間的婚姻關係確屬無效婚姻的,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做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或者離婚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做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做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如何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1、申請人

有權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

利害關係人包括:

(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2、申請時效

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可以在無效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提出,也可以在婚姻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死亡後一年內提出。

婚姻當事人一方死亡的,由生存一方或者利害關係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

婚姻當事人雙方死亡的,由利害關係人依法提出宣告婚姻無效的申請。

一般要是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不符合《民法典》中規定的結婚要件,那麼這樣的婚姻就是無效的。需要注意,關於無效婚姻的情形我國規定的比較多,但對於可撤銷婚姻的情況僅僅只有一種,那就是一方受脅迫而締結婚姻的。至於法院宣告婚姻無效的情形,小編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