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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關於嫁粧的規定是什麼

新婚姻法關於嫁粧的規定是什麼

一、新婚姻法關於嫁粧的規定是什麼?

女方嫁粧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

在司法實踐中,嫁粧一般視為女方的婚前財產,因此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為結婚購置的嫁粧,雖然是在結婚登記以後,舉行結婚儀式之前購買,但夫妻雙方沒有實際生活在一起,沒有共同的勞動和收入。購買財產的資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親屬,少數也有夫妻一方婚前個人的收入。

二、彩禮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

3、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三、彩禮退還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關於彩禮的規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果是索要彩禮錢、首飾錢等,就是違反了《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民法典》一千零九十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事實上,有一部分夫妻就是在先領了結婚證以後,沒有舉辦結婚典禮之前女方的家人才開始購辦嫁粧。因為此時嫁粧是屬於夫妻結婚之後的,所以有部分嫁粧也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嫁粧的部分還是要結合具體的案例來進行分析的,大多數的人結了婚以後也基本上都把嫁粧用於婚後共同生活了。

標籤:新婚姻法 嫁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