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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調解不成怎麼辦,離婚調解的方法是什麼

離婚調解不成怎麼辦?離婚調解的方法是什麼?

離婚時,很多人還是希望選擇大家心平氣和地和平分開,但是對於一些家庭可能不得不選擇向法法院起訴離婚。在訴訟離婚過程中,法院通常會先進行調解,但是並不是所有的離婚案件都是能調解和好的,那麼如果遇到了調解不成的情況怎麼辦呢?究竟離婚調解的方法有哪些呢?

一、離婚調解不成怎麼辦

根據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84條: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是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185條:第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後,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併調節,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二、離婚調解的方法是什麼

1、 調解環境。

一般情況下,我們律師在代理離婚案件中,調解通常會在訴訟的各個階段採用。在訴前,我們一般會邀請對方或對方律師調解商議離婚事宜。一般我們會約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館進行。這些場所一般環境優雅,具有親和力的環境,比嚴肅的律師事務所環境更容易促成雙方交流。調解時,切忌單方到對方委託人住所,否則,產生糾紛或誤會律師很難説清楚。

2、 調解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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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時,儘量給對方當事人中立的感覺,律師也要抱着調解的誠意,不要一味站在自己委託人的角度談觀點,講道理。在與對方當事人商議時,儘量要用親和的語言交流,避免用威嚴、傲慢、冷淡的口氣與對方溝通。同時,在調解中,不要對於雙方的是非多過發表意見,而圍繞爭議分歧和縮小爭議努力。

3、調解技巧。

調解時,先找出分歧,篩選爭議焦點。找出雙方分歧的原因,以及減少差距的方案。觀察當事人的表情,運用各種方法和技巧,走進調解人的思路。調解步驟要不留痕跡,最終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抓住雙方爭議焦點後,再找到雙方的共同點以及解決爭議的途徑。適度公開自己的和解想法,示明相關的法律規定,以及雙方共同探討調解思路與方案。在調解時,要注意營造調解氛圍,注意抓住調解時機,把握調解的原則,以及注意個案時雙方當事人的性格特點。

在調解時,一定要注意離婚案件當事人的情緒,使當事人儘量保持冷靜和理性,這樣,調解才更容易達成。若當事人情緒激動時,注意運用以下幾種方法調解當事人的情緒:

(1)冷卻法。

當一方當事人情緒過於激動時,設法冷卻其怒火,比如,讓雙方當事人分開,走到公共場合,轉移話題等。

(2)宣泄法。

對於明顯受到壓抑的當事人,有極強傾訴慾望的當事人,不妨讓其發表其意見,讓其宣泄其內心的憤怒和不滿。這一點,對於婚姻律師,把握是十分重要的。有時候,自己的當事人或對方當事人在發牢騷,或訴苦,即使言語內容與案件處理無關,甚至有些難聽,也不要立即打斷,讓其宣泄一下,對於案件處理不一定是件壞事。對於確屬弱者或無過錯一方,要耐心傾聽,要表示同情,要給予安慰。當事人宣泄後,心靜會歸於平靜,對於調解成功會有積極作用。

(3)陪伴法。

有些當事人自己陷入感情旋渦難以自恃,情緒激動,但其家人或親朋可能看待事實清楚。因此,調解時,選擇當事人所在單位的人、居委的人、親朋、父母陪伴,可以增加成功的概率。但是,對於明顯不辯是非地站在自己家人角度的親屬,對於明顯可能引起雙方爭吵或可能挑起衝突的親屬朋友,應儘量排除調解時在場,以防止矛盾擴大和衝突發生。

以上就是我們對於“調解不成的情況又會怎麼辦呢?”“究竟離婚調解的方法有哪些呢?”的相關問題的解答。現在大家瞭解了嗎?今天我們只説了離婚調解的一小部分內容,在生活中,更多關於離婚或者在你遇上“婚姻糾紛”的時候,您可以諮詢我們的律師,他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為您做一個專業的法律分析。以上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站會幫助您更好的瞭解我們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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