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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婚前房產歸誰?

再婚夫妻婚前房產歸誰?

再婚夫妻婚前房產歸誰?

在現代社會,離婚不再是人們避談的話題。離婚或再婚對當事人來説不是特別重要的事情。那麼,再婚夫妻婚前財產歸誰所有呢?這需要根據情況來分析。以前的房子所有權不在他的名下。沒有貸款需要償還。那麼再婚夫婦再婚前的房屋屬於他們婚前的個人財產;如果是再婚的夫妻,在再婚之前的房產所有權都在他們自己的名下。

但是,如果還有貸款需要償還,那麼再婚夫妻再婚前的房屋部分屬於他們婚前的個人財產。婚後共同償還的部分仍然屬於配偶的共同財產。再婚前房子的所有權歸它自己名下。再婚後,在房屋權屬登記內容中加入對方的姓名,以確定雙方對房屋的所有權份額。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七條【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在婚姻關係中取得的下列財產歸配偶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知識產權收入;

(三)繼承的或者捐贈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四)應當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配偶婚後的個人財產所得,除取得的成果和自然增值外,應當認定為配偶的共同財產。